关于学前教育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申办2019年春学期政府资助经费工作告家长书
各位家长: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学前教育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申办2019年春学期困难认定和政府资助经费工作,现将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基本条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生活俭朴的本市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在读儿童;
3.经济困难、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园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申请对象具体包含情况(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2.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由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或其他类型困境儿童;
3.残疾儿童或特困救助供养儿童;
4.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或因公牺牲警察子女;
5.因父母残疾或罹患重病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
6.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含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意外事件、因父母离异或一方去世致单亲、家庭人均收入低等)。
三、资助标准:
按合格幼儿园春学期收费标准资助。
四、申报办法:(上学期已申办儿童家庭提交本告家长书回执即可;本学期新申办儿童家庭提交回执外,需另行填表并提供完整材料)
如城区幼儿园在籍在读儿童家庭至亲人员人均月收入低于2020元的 / 如溧阳市、金坛区幼儿园在籍在读儿童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830元的,拟新申办本学期困难认定和政府资助经费,3月12日前,该儿童家长可联系班主任领取《困难认定和学前教育政府资助经费申请表》,于3月18日前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根据各自家庭经济实际困难情况,递交各类对应证明材料原件(具体需附材料分类见反面)。
常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常州市 幼儿园
2019年3月6日
家 长 回 执
本人家庭已了解以上学生资助政策及申办程序,根据目前家庭经济情况,本家庭决定:£ 需申请 £ 不申请。
班级 学生姓名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